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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是否不增加新的煤电机组?

时间:2019-11-17 15:34 来源:雅延咨询 作者:雅延 点击:
如果按照中电联当初设计的煤电利用小时数5500小时来考评的话,现有的煤电机组完全可以满足十四五用电需求。但是从电力平衡的角度看,煤电又起到一个平衡新能源发电,抽水蓄能电站8000万千瓦,燃气发电1.8亿千瓦的作用,这对矛盾如何解决?
十四五”期间煤电以调峰角色为主,有无可能通过增加现有煤电机组灵活性来提升调峰资源,而不必新增煤电机组? “如果说煤电不发展,我是坚决反对的。” 刘世宇说,从电力系统运行角度看,煤电在十四五期间肯定要有增量。 另外,由于电力是一个资金密集型、长周期行业,配套“十三五”核准的西电东送重要输电通道的煤电项目,实际已经陆陆续续开工;还有一些涉及民生供暖的热电联产机组,也已经核准开工。 这意味着“十四五”煤电将形成增量已正在进行的事实。 中电联围绕电力中长期发展,联合有关电网公司、发电企业开展了一系列研究。中电联《“十四五”及中长期电力需求预测》提出,中国电力需求还处于较长时间增长期,但增速逐渐放缓。 预计2020年、202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分别为7.6万亿、9.5万亿千瓦时,“十三五”、“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速分别为5.9%、4.5%;2030年、203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分别为10.5-1.2万亿、11.5-12.4万亿千瓦时,“十五五”、“十六五”期间年均增速分别为2.1%-3.4%、1.7%-2.2%。 “十四五”期间,煤电的发展空间要从电量平衡和电力平衡两个层面看,既要满足电量平衡又要满足电力平衡。 从电量平衡看,目前煤电利用小时数仅为4300小时左右,而煤电机组本身的利用小时数完全可以达到5500小时以上,按照目前已建在建的11亿千瓦煤电测算,至少可以增加1.3万亿千瓦时,考虑其他类型电源增加的发电量,“十四五”期间煤电几乎没有建设空间。 从电力平衡看,由于新能源发电有效容量低,在用户需要用电的时候,可能出现没有风、没有光的情况,新能源就没有出力。以2018年的运行数据为例,用电高峰时段一般是晚上6-9点,风电能够参加电力平衡的容量不到装机的10%,光伏基本是零。因此,为满足电力平衡要求,需要建设一定规模的煤电装机来“托底保供”,即在控制新能源合理弃风弃光的前提下,供给侧最大限度地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消费侧合理消减尖峰负荷,在此基础上,电力缺额部分由煤电来保障供应。 中电联行业发展与环境资源部副主任张琳表示,“十四五”期间,中国至少需要新增1. 5亿千瓦煤电装机。 目前,新能源占总装机比重为18.6%,抽蓄、气电等灵活调节电源占总装机的比重仅为5.9%;中电联预计,相比于2018年,2025年我国新能源占总装机比重将提高6个百分点,而灵活调节电源比重仅提高3.5个百分点。 中电联报告显示,随着新能源快速发展和用电特性变化,系统对灵活性电源需求将不断提高,煤电机组将更多承担系统调峰、调频、调压和备用功能。煤电在系统中的定位将逐步由电量型电源向电量和电力调节型电源转变。 “十四五”期间,新增煤电装机将更多扮演承担电力系统中调节型电源的角色。相比之下,其他调节能源难担系统调节重任。 中电联报告还进一步指出,截止2018年底,中国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2999万千瓦。预计“十四五”末抽水蓄能装机约8000万千瓦;天然气发电方面,截止2018年底,全国气电装机8375万千瓦,但由于中国天然气资源不足,对外依存度达45.3%,而且天然气发电成本高,度电燃料成本约0.50元,现有的气电70%以上是热电联产项目,调节能力有限。中电联乐观估计“十四五”末气电装机约1.8亿千瓦。储能电站目前受安全性、经济性等因素制约,尚未达到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 另外,为提高系统调节能力,对现有煤电机组进行灵活性改造,也是一个现实的选择。 破解新能源消纳难题,涉及电源、电网、用户、政策、技术等多个方面,需要多措并举。 张琳认为,丹麦新能源负电价政策在解决新能源消纳方面具有借鉴意义,但这是在丹麦电力系统具备充足调节能力的前置条件下,通过价格杠杆,选择最具性价比的调节资源。 “中国调节资源严重不足。”张琳说,煤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是基于中国国情的现实选择,解决的是调节资源有无的问题。